各行政处(室)、各二级学院,衡阳校区: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湘教发〔2021〕2号)和《2021年长沙医学院“专升本”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网上报名标注,学生工作处和武装部组织初审,以下学生(具体名单及类别附后)符合资格认定条件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七天,如对以下名单有不同意见,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:
学生工作处:0731-88602346;0731-88602660
监察处:0731-88602619
附件/Uploads/file/20210330/20210330095219_25776.doc:
1.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初审名单
2.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初审名单
3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初审名单
学生工作处 武装部
2021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