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、年级办、各班:
为拓宽学生知识面,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,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利用暑假期间开展多形式的社会实践。现将本学期暑假社会实践具体要求通知如下,请相关系(部)、处(室)认真组织实施。
一、参加社会实践对象:在校各专业学生均需参加寒假社会实践。
二、社会实践内容:
1.社区医院、卫生院、县级医院专业见习;2.各级疾病控制中心专业见习;3.药房、药店、制药厂专业见习;4.教育单位专业见习;5.参加公益活动;6.科研院(所);7.其他企事业单位;8.开展专项社会调查。
三、社会实践要求
1.填写社会实践鉴定表。
2.书写社会实践心得、社会实践报告。
3.以上材料于2010年3月15日前交各年级办;3月20日由年级办交教务处317室。3月21日——3月25日由系、部评定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并交考试中心。
4.在校学习期间按要求参加社会实践记予2个学分。
5.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(调查)报告按规定予以学分奖励和精神奖励。
6.社会实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参考指标之一。
7.优秀项目可申报院级或省级大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实验项目计划。
长沙医学院教务处
共青团长沙医学院委员会
2010年1月26日

